第六十二期:“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发布时间:2021-05-31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积累了治党治国治军新的宝贵经验,创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时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邓小平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创造性地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集中起来就是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构成了一个系统的科学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在对我们党的历史经验进行科学总结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党成立八十多年来奋斗历程和基本经验的科学总结,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根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在对当代中国发展变化科学认识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和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探索,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成和发展的实践基础。

(文字来源于《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陈占安、孙蚌珠,北京大学出版社,由河北师范大学广播台张秋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