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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侵犯商业秘密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时间:2010-05-18 08:47:41
    侵犯商业秘密的责任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根据《刑法》第22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主体。单位犯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除对单位判处罚金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也应当依照《刑法》第219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8条规定,“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这里所指的其他科技成果包括技术诀窍、工艺配方等商业秘密。依法追究侵权责任包括两项内容:一是申请法院颁发禁止侵害令,禁止侵害令又分临时禁止令和长期禁止令。临时禁止令一般在诉讼过程中发出,长期禁止令一般在案件审结裁决时发出。二是请求赔偿损失,即要求侵权者赔偿权利人因商业秘密被侵犯所遭受的损失;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324条规定,技术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是技术合同中的主要条款。根据《合同法》第347条、第348条、第350条、第351条和第354条的规定:①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技术,支付使用费,承担保密义务。②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③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法第25条还规定,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处罚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综上所述,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应当主要承担民事违约责任和民事侵权责任;当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时,依法还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时,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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