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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泄露国家秘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时间:2010-05-18 08:43:14
《保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以酌情给予行政处分。第三十二条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 、泄露国家秘密应承担的党纪责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丢失秘密文件资料或者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在保密工作方面不负责任,致使发生重大失密泄密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五十二条规定:参加国(境)外情报组织或者向国(境)外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情报的,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
    2 、泄露国家秘密应承担的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同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并列的三大法律责任之一,它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而依法所承担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根据《保密法》有关“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以酌情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对泄露国家秘密行政处分作了如下具体规定:
    (1) 第二十九条规定:凡泄露国家秘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有关机关、单位应当根据被泄露事项的密级和泄密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2) 第三十条规定:对泄露国家秘密尚不够刑事处罚,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给予行政处分:泄露国家秘密已造成损害后果的;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泄露目家秘密的;泄露国家秘密危害不大但次数较多或者数量较大的;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3) 第三十一条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已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以及被依法免予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从重给予行政处分。
    (4) 第三十二条规定: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情节轻微的,可以酌情免予或者从轻给予行政处分;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情节轻微的,可以酌情从轻给予行政处分,也可以免予行政处分;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情节特别轻微的,可以酌情从轻给予行政处分。如2003年,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28研究所一名技术人员违反保密规定,将自己在工作中使用的存有机密级信息的移动硬盘私自带回家,并联接在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经查,该计算机与国际互联网联接并植入了后门程序,攻击者可利用植入程序完全控制该计算机。为此,该技术人员被调离重点工作岗位,并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 、泄露国家秘密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1997年3月14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及泄密犯罪的条文共有八条,刑罚从剥夺政治权利、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刑法》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犯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情节严重的,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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