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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国家安全机关对哪些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具有管辖权?
时间:2010-05-11 16:41:56

 

根据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对下列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立案侦察、拘留、提请逮捕、预审和移送起诉的权力:(一)背叛国家罪;(二)分裂国家罪与煽动分裂国家罪;(三)武装叛乱、暴乱罪;(四)颠覆国家政权罪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五)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六)投敌叛变罪;(七)叛逃罪;(八)间谍罪;(九)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十)资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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