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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哪些属于“对维护国家安全有重大贡献”的情形?
时间:2010-05-11 16:44:52

《国家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对维护国家安全有重大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为了使这一规定更为明确具体,便于实践中把,《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对此作了解释性规定:

(一)为国家安全机关提供重要线索,发现、破获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的;

(二)为国家安全机关提供重要情况,防范、制止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发生的;

(三)密切配合国家安全机关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表现突出的;

(四)为维护国家安全,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表现突出的;

(五)在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工作中,成绩显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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