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是本法规定的国家安全工作的主管机关,从而明确了国家安全机关为国家安全工作主管机关的法律地位。这里所称的国家安全工作,是掼《国家安全法》规定范围内的国家安全工作。国家安全工作涉及范围很广,《国家安全》没有也不可能对所有与国家安全有关的部门的工作和法律关系都进行调整,而只是就防范、制止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的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与境内组织、人员相勾结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所涉及的各种法律关系进行调整。根据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也担负一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国家安全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报和公安机关按照国家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维护国家安全。”但对于两个机关职权的具体划分,《国家安全法》并没有规定。因此,要求国家安全机关报和公安机关都要从全局出发,互相支持,互通情况,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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